|
||||
|
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会议审议通过了金融硕士等19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在我国设置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警务、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城市规划、林业、护理、药学、中药学、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等硕士专业学位。以下为: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中药学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中药学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中药学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中药学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二、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Chinese Materia Medica”,英文缩写为MCMM。 三、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 热爱中医药事业,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结合实际工作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注册申请、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服务等工作高层次、应用型的中药学专门人才。 四、中药学专业学位的教学内容要突出知识交*性、实用性、创新性的特点,实现“工与学”有机结合,从“以学科为中心划分”转变为“以知识或问题(能力)为中心划分”的人才培养模式,以知识或问题(能力)为主线把不同学科知识加以综合,重视人文、社会科学课程。 五、教学方式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专业实习等多种形式,以能力与技术培养为核心,重视实践教学。聘请在中药研发、注册、生产、流通、应用、监管等环节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教学方式注重教师讲授与学生研讨、模拟、案例教学的有机结合。 六、学位论文须与中药产业的实际需要相结合,体现学生运用中药学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中药学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质量较高的现场调查分析报告、针对主要技术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研究设计解决方案,或者其它相关研究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药学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七、课程考试合格、完成专业技能考核并通过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八、积极推进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与中药学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九、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
[发布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