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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号进行成绩查询 2、不提供成绩排名情况查询 3、我校已经对试卷进行了多次复核,如考生仍对自己的成绩产生疑问,可以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要求。复核时间:2007年3月10日--3月12日复核程序: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申请复核科目的代码名称及成绩,在规定时间内到烟台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232)办理申请复核试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4、国家统考科目机读卡部分,统考外国语为网上阅卷,不会出现漏阅和统分错误,所以不提供复核。申请查疑的科目有政治第二卷、数学和专业课。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仅限于错评、漏评和核分错误,并且只能由我校指定的专人对试卷的卷面成绩进行复核,考生本人不能接触试卷。 5、法律硕士专业成绩3月15日左右发布 6、国家复试分数线三月底四月初由教育部划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将于四月上旬(10号左右)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在四月中下旬进行,详细情况请查看烟台大学研究生处的网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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