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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研19日截止 可兼报公费或自费
作者:佚名 来源:新浪 发布时间:2010-08-09 13:08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陈霄飞)  2010年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将于12月19日截止。考生只能填报一所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可兼报公费或自费研究生。

  教育部在《201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中要求,考生到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等4个报考点报名。

  简章规定,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的永久居民只要具有与内地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并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即可报名攻读内地高校研究生。

  据了解,考生可选择报考公费全日制研究生或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缴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招生单位的规定缴纳学费。

  港澳台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初试时间为2010年4月17日、18日。初试时,报考硕士生的考生要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要应试外国语及综合能力;报考博士生的要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为笔试。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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