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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入伍退役考研加10分及其他优惠
作者:佚名 来源:新浪 发布时间:2010-08-09 13:08

  记者昨从省军区征兵办获悉,为鼓励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等高学历青年入伍,今年我省三大优惠政策先行。如: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优先外,表现优秀的还可直接选拨为军官,本科毕业生入伍退役后考研可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昨天,记者从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联合给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的一封信中了解到,今年,征集新兵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学校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外,还享受三项优惠政策:

  一是优先选拨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二是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三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补偿学费每学年不高于6000元。据了解,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以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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