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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七月十八日电(记者 王兆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在此间表示,自新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后,资本市场品种与交易方式、投资者结构、规模、环境等都正在或者即将发生较大变化,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对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证监会称,二OO七年是资本市场实现重大转折性变化之后,向以常规监管为主转变的第一年,是金融创新不断推出的一年,也是对外开放更加深入的一年。 今年的重点立法工作将积极配合证券公司监管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审查工作,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法律制度,健全市场主体约束机制;拓展融资方式,保障金融创新;全面清理、科学规划期货市场法规体系。 证监会指出,将继续夯实证券期货市场的基础性法律制度,积极配合《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力争尽快出台。 目前,上述四件行政法规的送审稿已经报请国务院审查。另外,证监会正在积极地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做好《期货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证监会强调,应积极探索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建立统一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制和分级负责的持续监管制度,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法律制度。 同时,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与直接融资制度,改进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 截至六月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八件规章已发布施行。 此外,证监会还表示,重构期货法规体系已初见成效。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为核心,证监会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主体,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和期货业协会的自律规则为补充的期货市场法规体系初步形成,这将对中国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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