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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我校2010年招收社会工作(MSW)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590100,拟招收100人,其中接收推荐免试生30人。招生对象为应届生或往届生。 一、专业介绍 本专业的硕士将获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Master of Social Work,简称MSW)。社会工作是遵循“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在社会服务、社会管理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专业和职业。社会工作既是一个领域,也是一种方法。近年来,社会工作在全国高校中迅速发展,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社会工作专业的就业前景日益广阔。 中国人民大学是原国家教委于1987年首批设立社会工作本科专业的四所著名高校之一,是在国内第一所设立社会工作研究生专业的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于2004年正式招收硕士生。中国人民大学的社会学一级学科(包括社会工作、社会学、人口学、老年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心理学在内)在教育部每5年组织一次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连续两次(2003年和2008年)排名全国第一名。同时,包括社会工作专业在内的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一级学科也在2007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本学科拥有多名有广泛影响力的国家级专家,教师承担过多个国家级课题和部委研究项目,直接参与了国家建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相关工作,掌握行业内发展的前沿状况。教师均有海外留学、访问经历,熟悉国外本学科最新发展动态。本学科教师编写的专业著述也多次获得国家和部委奖项,所设专业课程也多次获奖,有雄厚的专业师资力量。本学位课程还拟请国内外一流专家学者讲授核心课程,并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安排有督导的专业实习。 本专业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同行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学术联系,学术交流频繁。近几年每年都会派出专业教师到美国等发达国家(地区)著名高校进修访问或从事合作研究。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基于“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郑重发出“建立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号召,标志着社会工作专业春天的到来。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提出要“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这一切为社会工作行业和相关人才的成长与发展开辟了光明的前景。 二、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在职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硕士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2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均在我校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国际学院在苏州工业园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具体情况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学习生活指南》。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具体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详见教育部文件通知。 3、电子照相: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10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电子照相。 4、在北京考点报名考试的考生请于考试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自行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不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在外地考点报名考试的考生的准考证将由我校寄发给考生。 5、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六、考试方式: 1、参加全国2010年社会工作硕士联考; 2“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七、初试科目: 八、初试日期:2010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九、初试地点: 北京考区:中国人民大学 外埠考区: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十、复试与体检 我校于2010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科目,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进入我校复试名单,并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凭《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2、学生证原件(入学年份为2006年,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十一、网上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收社会工作硕士的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在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后还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十二、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学校规定,拟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接收的30名推荐免试生中一等奖励金2名(金额10000元),二等奖励金10名(金额5000元),自筹经费18名;统考生中有一等奖励金1名(金额10000元),二等奖励金4名(金额5000元)。奖励金第二年重新评定。协议书由我校委托学院签发给考生。研究生不享受基本生活补助。 十四、新生入学 录取的硕士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报到入学。 十五、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六、就业前景 毕业生可以在政府、企业、学校、医疗、司法等机构的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基金会以及非盈利组织就业。 十一、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62513355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人口学院:62514984 咨询邮箱: wangcong@ruc.edu.cn 学院网址: http://ssps.ru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人口学院教务科(科研楼A座307室) 邮政编码: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0512)62867601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人口学院 二00九年九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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