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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
作者:佚名 来源:新浪 发布时间:2010-08-09 15:55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我校招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我校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两大类别,学术型学位有9个学科门类的140个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有8个专业学位类别的30个专业领域(即专业代码首位数为4或5)。均属国家教育部全日制学历教育。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

  申请者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注意类别选择。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2010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生正式登记表中有标注,以示区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申请者在申请表的志愿内容部分限填一行。院系所是否招收外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生及招收人数,由院系所决定。

  我校招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1.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四年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独立学院学生)。

  (3)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材料

  (1)陈述1份。介绍本人的学习业绩、工作成果、曾参与过的科研项目、学术研究兴趣、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其它特长及本人认为对于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内容。

  (2)华东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表一式2份。可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的主页(http://www.yjsy.ecnu.edu.cn/zsb/zsb.asp)下载和填写,需加盖有关公章(院系或学校)。志愿内容应依据我校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填写,志愿内容限填一行。

  (3)大学本科成绩单1份,需加盖有关公章(院系或学校)。

  (4)国家大学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5)各类证书(奖状)复印件1份。

  (6)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1份。

  所有材料请用A4纸制作,勿采用传真件和电子邮件。

  申请材料如不选用,不再退还。

  3.办法

  (1)申请人将材料经邮局寄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限9月底前寄到,无需重复寄院系所。申请人如将材料径送(或通过非邮局类快递)至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请在工作日送达(双休、节假日无人值守),送达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办公楼318室320室。

  (2)经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和有关院系所筛选、审核后,我校即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申请人来我校复试。复试工作约于10月20日前结束。复试的办法、程序和内容,由招生院系所决定。

  (3)对于经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申请人,由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接收函,一般为10月25日前。

  (4)申请人必须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凭本科就读学校发给的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密码)进行在线输入(即网上报名),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全国统一的在线输入的日期为约为10月10日至31日。

  (5)申请人凭在线输入后得到的报名号、我校接收函、学生证、身份证,在本科就读学校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规定的日期、到指定的地点办理现场确认(即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照像、交费等报名事宜),全国统一的现场确认的日期约为11月10日至14日。

  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须完成在线输入(即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事项。未办理在线输入并现场确认的推荐免试生不予录取。

  (6)申请人还必须领取由本科就读学校发给的教育部制表的推荐免试生专用登记表(封面须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原件)。并需完成填写、盖章等事宜,并与经报考点现场确认后提供(打印)的有关信息(材料)、本科就读学校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报考登记表“填表说明”的附件材料,一并寄送到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达日期一般为11月24日前。并请随附2只信封(约12cm╳22.5cm),开具本人准确地址,作明年我校寄调档政审函(约4月)和录取通知书(约6月)用。

  (7)已被我校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生须在所在学校或所在地选择下列办法之一完成体检,体检表自备。①今年与留于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同检(10月11月);②今年在本人所在学校所在地的市级医院体检(10月11月);③明年与本人所在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同检(3月4月)。

  申请人如在今年体检则将完成的体检表随推荐免试生专用登记表寄来我校研招办;如明年体检则将体检表另寄我校招生院系所的研究生工作秘书老师。如体检表单独寄送请写明接收院系所和专业名称并注出“推免生”(便于归档)。

  4.其他

  推荐免试资格(即名额指标、推免生专用登记表)系本科就读学校确定(提供),是否接收属招生单位决定。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的报名考试,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达到下列要求:(1)完成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设计)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或设计的成绩不低于良。(3)取得我校接收函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的成绩不低于及格。(4)取得我校接收函后,未受任何处分。(5)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前(2010年夏)必须取得学士学位。

  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约于2010年6月随其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需符  合体检合格、调档政审通过等事项)。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我校对2010年招收的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继续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研究生资助体系,实行动态管理。

  我校对2010年招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实行自筹经费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需交付培养费,入学后可申请专业学位专项奖学金,奖学金数额参考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的奖学金。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最新通知。

  教育部关于201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未下达,欲申请我校本科直博生的推免生,可参阅我校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通知。

  学校代码 10269     

  学校名称 华东师范大学      

  地址 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邮政编码 200241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 021—54344721

  招办网址 http://www.yjsy.ecnu.edu.cn/zsb/zsb.asp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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