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息时报》报道今秋起,暨南大学将全面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保证学生培养质量,该校明确规定导师多招生要为学生“买单”。
暨大规定:原则上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不得超过1名。文经管类博士生每超过1名,导师需一次性上交经费1万元;理工医类博士生每超过1名,导师需一次性上交经费3万元。硕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不超过3名。文经管类硕士生每超过1名,导师需配套提供经费每年每个学生1000元;理工医类硕士生每超1名,导师需提供经费每年每个学生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