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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任何学科竞赛成绩都不得作为中考加分因素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2-03-25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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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石家庄3月25日电 (记者齐雷杰)今年,河北省将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各学校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

  记者日前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今年中考,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各学校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也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各学校应及时将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待遇的学生名单、所享受的优惠政策项目、分值向社会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针对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的管理问题,河北省要求,普通高中学校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或举办国际课程班,均需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班名义招生。今年,河北还将继续深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对全体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终结评定。体育成绩满分30分,将直接记入考生中考成绩总分。

  从2012年开始,全国统编初中阶段《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民族政策常识》的教学内容,将列入河北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文科综合”科目中的思想品德学科试题范围,试题分值不低于思想品德学科分数的15%,即民族团结教育占7分。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可申请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齐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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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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