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示范高中校录取 已被确定参加“名额分配”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招生考试。填报志愿时需将名额分配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且不能参加提前招生、实验班等其他特殊招生。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95%的考生参加,分数相同时,按本市中考中招相关政策执行。参加“名额分配”未被“名额分配”学校录取的考生第一志愿作废,可从第二志愿开始参加统一招生录取。六、“名额分配”工作日程安排 1. 3月6日,区教委布置“名额分配”工作。 2. 3月15日,初中校向区教委“名额分配”工作办公室报送学校“名额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方案。 3. 3月20日,区教委“名额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工作方案。 4. 3月23日,学校向学生、家长公布指标分配和推荐“名额分配”学生工作方案,接受社会监督。 5. 3月26日至4月9日,学校审核确定“名额分配”学生名单。 6.4月11日至13日学校公布参加“名额分配”学生名单。 7.4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各初中校将审核后的参加“名额分配”学生推荐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报送区教委“名额分配”工作办公室(中教科南426室)。 8.4月20日上午11:00前,区教委“名额分配”工作办公室将“名额分配”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转送区中招办。 9.5月10日上午11:00前,各初中校通过文件传输系统下载《参加“名额分配”学生预填报志愿表》(含招生计划表),填写完成后报送区中招办。 10.5月11日上午,区中招办下发《参加“名额分配”学生预填报志愿统计》和《参加“名额分配”学生填报第一志愿汇总表》,考生可以根据统计数据修改志愿。 11. 5月14日上午11:00前,各初中校将加盖校章的《参加“名额分配”学生填报第一志愿汇总表》报送区中招办。 12.5月20日至24日,参加“名额分配”学生上网检查第一志愿,并填报其他统招志愿。 13. 7月9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北京市示范高中招收名额分配学生审定结果公示单”。 14. 7月15日至16日,招生学校向市招办上报“名额分配”学生初录数据库。 15.7月17日,市中招办“名额分配”及特殊考生录取审批。 16.7月31日,招生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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