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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家长致信教育部:申请召开听证会(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2-03-3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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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对于“教育公平志愿者”提出的要求,教育部并没有予以回应。

于是,家长们想到要通过《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促使教育部召开听证会,公开介绍整个政策的制定过程。

“我们在‘两会’时搞了一个研讨会,请了北大法律系的张千帆教授等专家,在会上有人提到了依照《行政许可法》召开听证会的途径。”有参与此事的学生家长透露。

会后,家长在网络上搜集相关资料,发现此前国内一般都是政府为了涨价召开听证会,还没有举行过这种涉及公共政策制定的听证会。

“我查了一下《行政许可法》,如果这个政策涉及到重大利益什么的,公民有权利申请。当然,如果教育部愿意开这个先河,做一些事情,那就更好了。”上述家长代表如是说。

“上书”依据

记者在“教育公平志愿者”递交的申请书中发现,他们诉求有五点:第一,随迁子女就读地高考政策出台及执行的时间;第二,随迁子女就读地高考(考试和录取)资格认定标准;第三,如何保证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子女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第四,开放随迁子女就读地高考制度,会不会引发“高考移民”的大量出现及如何进行有效控制;第五,开放随迁子女就读地高考制度,会带来城市管理的哪些配套措施改革。

在申请书中,明确提出可以依据《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

比如第十九条规定:“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对此,有行政法专家表示了不同的看法。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终身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认为,公民主体就一个公共政策的制定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要求召开听证会,这个在《行政许可法》里面并没有涉及。

“行政法里面不可能规定这么详细,这个要是将来出台一部《行政程序法》估计会好些,现在没有具体说到,《教育法》里也没有涉及。”应松年如是说。

但是他也强调,公民向行政部门提出意见与诉求是非常正当的一件事情。“这个不一定叫做听证会,就是听取意见吧,这是公民的权利,教育部应该出面听一下这些家长的意见。”

“我们现在征集到的签名有九万七千多,还在继续,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听听我们的声音。”上述家长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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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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