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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教育部批准在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广州大学三所高校分别设立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2011年12月20日,广州大学举行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揭牌仪式。作为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相关内容的重要举措,通过在高校设立国家级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将在开展针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人权培训;为社会组织和企业单位提供多种形式的人权培训;选取若干地区和学校,开展中小学人权教育试点;与有关媒体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权宣传教育;为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提供人权咨询;开展国家合作与交流,创新有中国特色的人权理论体系,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人权理论体系,提升中国人权研究的国际化水平,促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等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建设目标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观,充分整合利用高校的人才、学科、研究和基础条件等资源,通过开展教育和培训、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努力推进我国的人权普及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促进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基地的主要任务包括,推动大学人权教育和理论研究,开展中小学人权教育及方式方法的研究实验,编写教材,组织师资培训和各类相关社会培训,为社会提供咨询,特别是向国家有关部门定期提供咨询报告,以及开展人权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2011年10月,教育部举行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授牌仪式,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等出席,向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和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3所首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授牌。 2011年12月4日,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揭牌仪式在南开大学办公楼举行。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薛进文表示,建立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是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促进人权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成为全国首批三个基地之一,是南开大学的光荣,是南开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的光荣。 据中国教育在线了解,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成立于2005年。近年来,在中国人权研究会的指导和帮助下,中心在学术研究、知识普及、咨询服务、人权交流、人权教育和对外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被批准为天津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成立于2004年7月,2007年被遴选为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曾明确提出,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2009年,中国政府制定发布了首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对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全面规划,使中国成为世界大国中率先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国家。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将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促进公民、政治权利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以及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的全面协调发展已成为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鼓励高校深入开展人权理论研究,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权教育,大力普及和传播法律知识和人权知识,努力提高全社会人权意识,是《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提出的明确要求,建立人权教育机构是国家履行人权教育方面国际法律义务的重要措施之一,它既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认真履行人权领域国际法律义务的严肃态度,同时对中国进一步健全人权的法律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意识,促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也是一个有力的推动。因此,建设好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具有重要的意义。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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