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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音乐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课总分为200分。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140分计入总分。 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器乐演奏按140分计入总分。 音乐学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70分计入总分;器乐演奏按70分计入总分。 考试过程中,除视唱外各科目均按100分记录成绩。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基本乐理和听音为2011年12月11日。 08:00—08:30听音 09:00—10:30基本乐理 考试地点按美术类考点设置。 视唱和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1年12月24日—30日。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参加声乐和器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二首曲目,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或演奏。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带(碟)。 3.编导类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 |
[发布者:yez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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