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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研究生招生中我校有部分研究生调剂名额,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为方便考生调剂报考我校,现将我校2011年调剂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调剂专业 1.统计学 2.企业管理 3.财政学 4.产业经济学 5.经济法学 二、调剂类别 公费及自费。 三、调剂原则 1. 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应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B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线以上; 2. 统考科目基本相同,业务课考试科目基本一致(统计学、企业管理、财政学、产业经济学专业业务科目一必须是数学三或数学一); 3.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调剂程序 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请在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主页“下载专区”中下载“西安财经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填写后发送至指定的各专业邮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2011年3月28日),务必登陆系统并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申请信息。(特别提醒:只通过电子邮件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而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进行申请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五、时间安排 3月中旬至4月上旬接收调剂申请,4月上旬开始复试。复试通知将通过中国研招网及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主页公布,不再进行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复试于5月初结束。根据以往经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只要上了国家B类线都可参加我校的研究生复试,调剂的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同批进行。 六、复试材料 1.准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三张1寸免冠照片;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人事部门盖章)。 七、录取顺序 1. 985和211工程学校的毕业生优先考虑录取; 2. 其它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按申请先后顺序录取。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556499 传 真:029-81556499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长路南段2号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B座312室) 邮政编码:710100 网 址: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 电子信箱: 申请调剂到统计学:tjxufe@126.com 申请调剂到企业管理:glufe@126.com 申请调剂到财政学:czxufe@126.com 申请调剂到产业经济学:cyjjufe@126.com 申请调剂到经济法学:fxufe@126.com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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