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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校内专业间调剂的考生不须做以下网上调剂确认步骤) 一、硕士生调剂(调入)及拟录取流程: 1、研招办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生源余缺信息及调剂要求; 2、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我校相关专业缺额信息; 3、下载并填妥我校调剂申请表(点击下载),与相关附件一起寄我校相关学院; 4、我校相关学院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并及时决定是否同意其复试; 5、符合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并被拟同意调剂复试的考生,在我校复试时间前自行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 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按研招网要求填报调剂至我校的志愿,确认调剂志愿为华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574); 6、我校相关学院对拟同意调剂复试的考生在网上发放复试通知(必须); 7、考生在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校复试(必须); 8、调剂考生按我校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及复试; 9、拟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学院及时给出复试结果; 10、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是否待录取,待录取的调剂生需及时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结果(必须); 11、被待录取的调剂生向原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我校相关学院向待录取调剂生的原报考单位发出研招办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 12、原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申请书和我校的同意调剂公函,通过机要向我校研招办寄出调剂生的初试试卷和盖有原招生单位公章的调剂表; 13、我校研招办收到待录取调剂生的初试试卷和盖有原招生单位公章的调剂表、以及待录取调剂生在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上确认同意待录取后,做最后审查,才能确定其为拟录取。 注: 1、未接到试卷的招生单位不得将该调剂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未经过调剂系统调剂或未在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结果的调剂考生,不得将其列入拟录取名单。 2、对于调剂生,如无特殊原因,拟录取结论有变时,招生单位或考生须及时知会对方,必须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拟录取状态;未能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可申请再次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 3、所有的调剂必须在国家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开通研招网调剂系统后才能正式进行。 具体操作: 1、必须达到考生报考第一志愿学科门类(按学科代码)教育部公布的复试最低分数基本要求(A类线)。 2、拟调入的专业和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必须是同一或相近专业,且考试科目相近。 3、考生在我办主页下载调剂申请表: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29696Bytes)(请点击下载) 4、将申请表连同初试成绩单、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其它申请材料寄往所要调剂专业所属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政治与行政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美术学院、外文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生物光子学研究院、国际文化学院、材料所)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收,邮编510631;(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体育科学学院、文学院、音乐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地址为:广州市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收,邮编510006)。(请在信封上注明:XX专业调剂生)。 5、专业指导组审核后,由学院研工办将考生调剂申请表交研招办备案,同时换取同意调剂函。 6、被接收的调剂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调剂登记、同意复试和待录取确认等,学院下载该考生信息。 7、学院研工办向考生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发调剂函,对方并向我校研招办寄送该考生试卷和调剂表。 8、各专业所属学院情况请见研招办网页→常见问题解答→各学院联系方式。 二、调出流程:(约自分数线公布一周后开始办理,视国家分线数出来时间及我校确定复试名单时间而定) 1、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n或 http://yz.chsi.com.cn) 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调出)志愿; 2、第二志愿单位(接收单位)同意复试; 3、考生网上同意并参加第二志愿单位复试; 4、在第二志愿单位复试通过; 5、第二志愿单位向我校寄发调剂函; 6、考生向我办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我校硕士生调剂申请表(调出)(点击下载),经报考专业审核同意后(上A类线考生),由专业指导组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7、考生持身份证、调剂函(或拟录取函)、已盖章的调剂申请表(调出)到我校研招办理调剂表(委托他人办理须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8、调出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9、我校向接收单位寄发调剂表和初试试卷; 注: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应为同一或相近专业; 2、每个调出考生只可以打一份调剂表。 3、所有的调剂必须在国家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开通研招网调剂系统后才能正式进行。 4、我校各学院硕士生招生调剂信息汇总详见:http://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_showDetail.jsp?index=15405,其中,申请调剂到经济与管理学院的考生暂时无需寄送书面材料,待学院通知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后再另行寄送 ,详情请查阅以上链接经管学院调剂信息。 所有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按照以上流程进行调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祝愿各位考生能够录取到理想的院校,欢迎广大考生选择报考华南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3月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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