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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学院2011年研究生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2011年我校拟计划调剂招收汉语言文字学、文艺学、应用数学、分析化学四个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若干名,我们将按“谁先填报,谁先复试,谁先录取,谁先公费”的原则进行招录,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速与我们联系。 一、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申请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2、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国家2011年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地区)要求;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的调剂服务系统,选择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并确认;(国家分数线公布前可进行预登记,并填写《2011年湖北师范学院调剂申请表(见附件)》,本校考生须亲自送到研招办(行政楼207室),外地考生可填写后发送至邮箱:hsyzb2009@163.com) 2、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给符合要求的申请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考生复试报到——参加复试——确认复试通过后——等待接受学校待录取通知; 4、考生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须敦促原报考学校(即第一志愿单位)将调档材料(含考研初试试卷)速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我校在收到完整的调剂材料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6、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网站(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公告。 特别提醒:只在我校进行预约登记而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三、调剂政策: 1、凡文学类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学科属于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501)的考生,要求调剂到我校,经复试合格并被录取一律公费攻读。跨一级学科调剂的考生,总分高出国家复试控制线15分以上者(A类地区)或在本专业跨学科调剂考生中综合排名(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中占前1/2者,一律公费攻读。 2、理学类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高出国家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地区)10分以上者,经复试合格并被录取一律公费攻读;其他调剂考生,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综合排名(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中占前1/2者,一律公费攻读。 3、凡毕业于211工程或985工程重点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调剂到我校,经复试合格并被录取一律公费攻读。 4、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调剂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所有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自费生)(委托培养协议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提供每人每月200-300元的普通奖学金。入学后,还可凭课程成绩、平时综合表现、科研工作等情况申报多种研究生奖项。 6、我校设有大量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提高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7、我校目前已开通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帮助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四、调剂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4-6570761 15971554587 0714-6574229(传真) 联系人:胡老师 E-mail:hsyzb2009@163.com 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 邮寄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5002 湖北师范学院研招办 2011年3月7日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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