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满足国家B类地区初试合格资格线标准;
2、拟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拟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考生录取优惠政策
1、学费:公费生无学费并享受补助金,自筹经费生学费8000元(整个学业期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免学费。
2、调剂生享受较大比例的公费待遇,调剂考生公费指标分配以到校参加复试的先后顺序为依据。
3、奖学金:学校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设立多项奖学金以鼓励优秀研究生(详细介绍可查看研究生学院网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4、更多录取优惠政策请近期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三、可申请调剂专业
1、学术型研究生
2、专业学位研究生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在我校26个硕士点招收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四、调剂程序
1、调剂预登记(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之前)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登陆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ges.lnpu.edu.cn/zsjy/tjsy.php(近期开通),通过“网上调剂登记系统”登记个人信息,进行预登记。
2、正式调剂(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后)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完成调剂工作,步骤如下:
(1)考生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
(2)我校研招办在48小时内对拟接收调剂考生申请给予回复,未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以重新填报调剂志愿;
(3)考生应在我校回复后尽快确认接受调剂,超过48小时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应在确认回复后尽早到校参加复试,我们将按参加复试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5)调剂平台开通后每周一、三、五进行复试。考生根据学校回复内容确定复试时间,并在复试当天上午8:30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
(6)复试结果在复试结束后次日查询,研招办根据复试成绩确定考生是否被录取,并现场在调剂平台对复试考生做“待录取”标记;
(7)被做“待录取”标记的考生须在研招办要求的时限内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则不可再同意其它单位“待录取”。
(8)研招办给“待录取”考生发放《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拟录取调剂考生调卷函》,考生将《调卷函》送交一志愿报考院校研招办。
(9)调剂、复试、录取结束后,学校按相关规定统一时间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意:只在我校进行预登记而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3、复试具体事宜近期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3-6860939 6863108-606、607、602
电子邮箱:yjs@lnpu.edu.cn 传 真:0413-6860939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第三教学楼二楼)
注:更多详细招生调剂信息及调剂优惠政策请注意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