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于4月6日-10日进行,请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查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复试工作基本安排如下:
1、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4月6日起,复试考生持复试通知按报考专业所在院系规定的时间报到,提交相关个人资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本人资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我校招生简章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
(7)郑州大学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下载网址http://gs.zzu.edu.cn)
3、体检:考生报到后,由各院系引导考生到新校区体检站进行体检,除复学的保留资格生外其他考生必须持准考证或调剂表按规定体检。体检时需携带近期一寸照片1张,并按要求交纳体检费。体检时间安排如下:
4月6日上午:医科;
4月6日下午:工科;
4月7日上午:文科;
4月7日下午:理科。
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考生,4月8日到新校区校医院补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复试
(1)时间:4月6日-10日(具体复试时间安排由各院系自定,请查询院系网站或电话咨询)
(2)地点:报考院系
(3)复试包括专业科目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业务知识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政治思想道德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等,按照报考院系具体安排执行。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成绩
综合排序成绩=初试成绩(占50~70%)+复试成绩(占30%~50%)
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具体所占比例由招生院系在复试前公布。
5、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可在报考院系网页上或直接与报考专业所在院系联系,了解复试具体要求及日程安排。
6、复试时关于录取类别的选择:教育部规定的录取类别有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项,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录取类别确定后,不予更改)。其中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可不转入我校,但是必须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文件精神,研究生个人工资关系和档案不转入郑州大学的,按在职攻读对待。
7、为便于录取时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请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认真核对自己的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本人签字后在复试报到时交相关院系。
8、为更好地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我校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从2009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在应用性较强的院系试点开展学术研究型和应用研究型分类培养工作。现将2011级硕士研究生对培养模式选择的相关问题通报如下:
报考我校2011年实施分类培养试点院系的考生,复试时要根据自己知识背景优势、对学科专业的兴趣和对未来职业规划的设想,简要陈述培养模式(学术研究型或应用研究型)选择意向。相关院系在复试时根据学生志愿和其自身优势、复试结果及学科培养条件等,在录取时对其培养模式的类别作出初步筛选。具体实施方案由各院系制定。研究生的培养模式确定后,在中期考核阶段,经导师同意,可以向院系申请改变培养模式。如申请得到批准,研究生须按照改变后的类型补修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9、2011年我校实施分类培养的院系
土木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水利与环境学院、化学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综合设计研究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口腔医学院。
请根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提前做好来校参加复试的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