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办法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等)、毕业证书(应届生应带学生证)和本科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
复试科目按四川大学2011年招生目录上要求进行。
参考书目按公共管理学院网站上公布的2011年招生复试参考书目进行。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的加试(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相同,加试每科时间为3小时、总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3月25日至4月10日每日下午2:30—5:00在望江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表在体检时领取,请自备1寸照片一张。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111)。
2010年已获推免的学生不参加此次复试。
公共管理学院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 东区第四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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