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于4月15-18日进行,有关政策及具体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另为便于考生顺利参加复试,请务必按照以下各项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第一项复试需携带的材料
一、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一)、往届生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通知单(个人在复试前三天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打印)。
3、政审表,须填写完毕并有单位盖章(见第二项);
4、个人陈述(见第三项);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填写无学位者不需提供);
7、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需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8、拟委培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同意委培的证明信(统一格式,点击下载:ubrload/2011_03/11033108577022.doc)。
(二)、应届生(含成人应届)
1、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通知单(个人在复试前三天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打印)。
3、政审表,须填写完毕并有单位盖章(见第二项);
4、个人陈述(见第三项);
5、所在学校教务(或成教)部门出具的证明信(统一格式,A4纸打印,点击下载:ubrload/2011_03/11033108576220.doc)。(注:我校应届本科生(含科技学院和成人应届)由学校统一开具,不需本人单独办理)
6、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注:成绩单成绩需截止到本学期,成绩不全一律无效)
(三)、同等学历考生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通知单(个人在复试前三天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打印)。
3、政审表,须填写完毕并有单位盖章(见第二项);
4、个人陈述(见第三项);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需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补修过大学本科6门主干课程的成绩单原件(需加盖补修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考生于复试前需持成绩单到相关院系进行审核认证,由院系主管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8、拟委培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同意委培的证明信(统一格式,点击下载:ubrload/2011_03/11033108589119.doc)。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
1、考生本人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已盖好章的《报考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3、其他同上(一)或(二)或(三)要求的全部材料。
(五)、单考生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通知单(个人在复试前三天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打印)。
3、政审表,须填写完毕并有单位盖章(见第二项);
4、个人陈述(见第三项)。
二、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需携带接收性能良好的调频收音机一部。
三、除考试必需用品外,所有考生还需准备2B铅笔及橡皮。
第二项 政审表下载、填写、盖章
根据教育部、河北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复试中要对考生的大学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思想品德表现等进行考核,我校特制定了《2011年报考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政审表》作为上述考核依据,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此表由考生本人自行从网上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内容务必由考生本人用兰黑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得打印;并于复试报到时上交,否则将不予复试。
2、此表必须有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盖章方为有效。(注:表正面所贴照片也必须有单位盖章,否则无效)
3、政审表根据考生来源分三种:往届在职、往届非在职和应届,请考生根据报名时确定的身份,填写相应的表格。
4、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政审表中的各项信息,且必须与报名时提交的对应信息一致,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5、考生本人思想、政治表现:
(1)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以来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态度;
(2)是否有品质恶劣,道德败坏,违法乱纪,贪污盗窃行为等不良记录;
(3)是否有带头聚众闹事,扰乱社会治安,流氓,偷摸行为;
(4)是否参加过法轮功、宗教,迷信等活动。
往届在职政审表下载打印:ubrload/2011_03/11033108592875.doc
往届非在职政审表下载打印:ubrload/2011_03/11033108595291.doc
应届生政审表下载打印:ubrload/2011_03/11033108595812.doc
第三项 考生个人陈述
请按要求A4纸打印,如两页请正反面打印,签名在第二页末,复试时上交。
个人陈述下载打印:ubrload/2011_03/11033109002400.doc
特别提醒:
考生在复试时,不准使用身份证复印件。个别考生属于身份证丢失及来不及办理的,要经辖区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要写明其身份证号,贴上本人近期照片,照片上加盖户籍专用章。
复试时,应届考生必须提交学生证原件,如丢失来不及补办的,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开具证明,证明上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注册学号、入学时间等信息,贴上本人近期照片,照片上加盖教务处公章。
注:因当前国家有关2011年的复试录取政策尚未出台,以上需提供的材料如有变动或添加,我院会及时在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