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2位,含专业学位) |
政治 |
外语 |
业务1 |
业务2 |
总分 |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
50 |
50 |
90 |
90 |
340 |
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
50 |
50 |
90 |
90 |
320 |
二、根据学校规定:“生源富余的院系或学科专业可在此基本要求之上,再行划定复试分数线”,光华法学院对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的专业课成绩的基本要求均为90分。
三、统考考生中(不含单独考试)以下情况视同上线:
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
四、单独考试考生(含强军计划):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50分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五、列入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各门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总分不低于270分,可参加复试。
六、经浙江省委组织部选拔推荐报考专业学位的“大学生村官”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完成服务期经考核合格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的志愿者考生,可享受出世总加分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更多详情请在3月18日后点击“浙江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