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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原国家教委(85)教计字123号文件规定:“从1986年开始,普通高等学校面向社会招生计划分为国家任务(普通本、专科)、委托培养和自费生三类。”自费生是为了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它的招生安排在社会急需的短线专业。1993年,部分高校开始进行招生并轨和学生缴费上学改革试点;到1997年,全国所有高校基本完成招生并轨和学生缴费上学改革。招生“并轨”改革后取消了自费、委培等计划形式,一所学校只有一条录取分数线,所有录取的学生都按照同一收费标准缴费,如果分数达不到院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肯定是不能够被录取的,不存在未达分数线交钱上学的情况。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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