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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宏伟纲领和行动指南(3)
作者:刘延东 来源:求是 发布时间:2010-12-15 14:32

二、准确理解新世纪新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教育规划纲要》强调,新世纪新阶段教育工作要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把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我们深入学习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是要深刻理解中央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始终坚持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战略主题,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自觉遵循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方针。

 

第一,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教育规划纲要》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其中,“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主要包括在教育观念、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师资水平、教育设施、教育手段等方面的现代化。这是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体现。“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是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需要,为广大社会成员提供更加广泛、多样、灵活的学习机会和平台,努力实现全民学习、终身学习。这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报告提出的重要目标。“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就是要在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数量指标在全世界占据绝对优势的同时,使人力资源开发的质量指标也居于世界较先进水平。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人才强国和创新型国家行列的重要基础。

 

“两基本、一进入”战略目标,进一步分解为五个方面要求。一是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2020年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将为95%;学前教育一、二、三年毛入园率将分别达到95%、80%和70%;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提高到40%;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将达到50%;20—59岁主要劳动力年龄人口和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将分别达到11.2年和13.5年。二是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教育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三是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整体提升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满足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多样化教育的需求。四是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五是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

 

《教育规划纲要》在确定战略目标和上述五项要求时,充分考虑了我国教育发展规模和存量,预测了十年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教育资源供给能力,并参照了国际上相应发展指标,对教育现代化的基本特征进行了科学概括,把终身教育体系作为形成学习型社会的基本条件,确定了我国迈入人力资源强国的基础性任务。“两基本、一进入”战略目标的实现,必将显著提升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国家现代化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第二,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方针。为了保证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这一指导未来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20字工作方针。

 

坚持把育人为本作为对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育人为本是以人为本在教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坚持育人为本,就要把人才培养作为首要任务,牢固树立人才培养在教育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到实处。

 

育人为本,首先必须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念,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人人成才和多样化人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鼓励个性发展,促进学生自觉主动、生动活泼地发展,让每个孩子的潜能都能够得到充分的发展,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培养学生终身、自主学习能力,使他们在一生中各个阶段都有根据自己意愿接受进一步教育的机会。

 

坚持把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两大重点。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教育所面对的最大挑战,一是更加公平的教育,二是更高质量的教育。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人生公平的起点。收入不公影响人一时,教育不公影响人一生。教育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千秋万代。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社会公平的战略选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体现,也有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

 

教育质量是教育工作的生命线,是我国教育由大变强的关键。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教育规模最大的国家,同发达国家的教育差距主要在质量方面。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服务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教育质量的问题日益凸显。提高教育质量是教育事业的永恒主题,更是今天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紧迫要求。要牢固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和以全面发展为核心的教育质量观,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与特色发展,不断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坚持把优先发展与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两大保障。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是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前提条件。教育优先发展,是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必然要求,也被许多后发国家赶超发达国家、发达国家保持领先的成功实践所证实。优先发展教育,就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通过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使教育适度超前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

 

改革创新是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30多年前,教育领域率先解放思想,迎来改革开放的春天,从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入体制、招生就业体制改革,深入到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体制的改革,为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实践证明,以改革推动发展,以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增强活力,是30年教育发展的基本经验之一。当前,教育发展进入新阶段,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面临着很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迫切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破除阻碍教育改革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通过不断改革创新,形成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这是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对教育的一贯要求,也是贯穿于《教育规划纲要》始终的一条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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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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