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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信息来自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887个本科专业和4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可自2011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在备注中加有标注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616个本科专业和16个医学类专科专业,不得安排招生;需考察或评估的9个医学类专业,待考察或评估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25个专业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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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业代码加有“W”者为目录外专业; 专业代码加有“S”者为在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 专业代码加有“H”者为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设置的专业; 学校名称加有“※”者为经教育部批准和确认的独立学院; 备注中加有“艺”者为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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