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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昨天公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确定为每生每年1500元。 通知规定,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用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据了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 |
[发布者:dongdo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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