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每年在国际商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60名学生,分为两个班,试行英语(论坛)教学,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院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相比于传统的体育课,体育俱乐部重锻炼、轻竞技,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学院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一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在福建省和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院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左右,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 第十四条 录取时,专业投档采取“分数级差”方式。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值为 2 分,第二专业志愿以下不设级差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微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均不低于“C”,专业投档不考虑等级,亦采用“分数级差”方式。第十五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六条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音乐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和动画专业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业和动画专业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相应的专业本科线且文化成绩达到或超过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线的考生。 第十七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 第十八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六章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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