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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术学院位于享有“歌舞之乡”和“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是西北地区唯一的综合艺术院校,也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学院设有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影视戏剧系、文化事业管理5个系,还有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预科部、公共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5个教学单位,在校学生4500余人。普通本科共有19个专业(37个方向),普通专科2个专业。学院现有60多个教学实习实践基地,设有新疆民间美术研究所、新疆民族音乐研究中心、西域佛教文化艺术研究所、民族乐团、青年交响乐团、合唱团、新艺歌舞团等科研机构和演出单位。 多年来,学院的教学与艺术实践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5项一等奖;在第二届、第三届中国影视与时尚造型艺术精英大赛中一举获得“金蝴蝶”金、银、铜奖;在“桃李杯”、“CCTV”舞蹈大赛、“全国舞蹈大赛”、“荷花奖”等全国舞蹈赛事中获得30余项大奖;在第二届、第三届全国民族器乐演奏比赛中获“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艺术院校奖”金、银奖;2007年荣获首届“中国原生态民歌大赛”院校组金奖等。获得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新疆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连续四年荣获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和全国学联授予的“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自1958年建院以来,累计培养各类艺术人才近万名,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学院始终遵循艺术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律,确立了“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狠抓人才培养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繁荣文化艺术事业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从2012年起,我院继续与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联合招收培养本科生。 一、培养目标及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招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艺术创作、理论研究、表演、教学等专业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报考普通本、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应为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力。 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男生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生要求160厘米以上。 (二)报名材料 1、报考普通本、专科的考生应持有所在省级招办颁发的2012年普通高考(微博)艺术类测试准考证及复印件(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前来报考。 2、考生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如兼报其它专业需再增加三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三)考试 报考我院的各类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报考普通本、专科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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