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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办法的有关精神,我校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2年拟计划招收艺术特长生人数为我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内。 二、招生条件及范围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在舞蹈(古典、民间、芭蕾)、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民族器乐(二胡、大胡、竹笛、笙、唢呐、扬琴、古筝、琵琶、阮、民族打击乐器等)、西洋器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器等)、钢琴、节目主持、美术等方面有特长的文、理科考生。 三、招生录取程序 1.申请报名:必须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参加我校测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8日。 1)网上填写申请表:登陆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 2)打印申请表: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申请表。 3)递交申请材料,包括: a.《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 b.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盖中学公章)。 c.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d.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我校测试安排:
测试项目: 声乐测试——演唱不同风格的中外声乐作品2首。考生可自备一段表演及诗歌朗诵,可自带伴奏。 器乐(民族、西洋)测试——自选练习曲1首,乐曲2首(考试时,由主考确定演奏顺序),可自带伴奏。 舞蹈测试——自选舞蹈表演及剧目、基本功测试、即兴表演。 主持人测试——要有一定的身高(男,174cm以上;女,164cm以上),普通话标准,自备一段诗歌朗诵,选题即兴表演。 美术测试——素描。 3.选拔考试费:根据广东物价局、广东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我校收取报名测试费:音乐舞蹈类200元/人,美术类175元/人。 4.入围通知:我校将于2012年1月13日在招生办主页上公示入选名单并邮寄协议书。 四、录取原则 1.经我校确认的艺术特长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表上设置“艺术特长”类专栏的省份,只需在此栏填报。具体请以考生所在地考试院的要求为准。 2.艺术特长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微博)原始文化成绩必须至少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重点录取分数线。专业应服从调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线以生源所在省考试院提供给我校的第一次模拟投档分数线为准。 3.艺术特长生高考原始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线以上,可加10分(其中理科报考创新班、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文科报考工商管理类、金融学专业的加分为5分),根据本人志愿及各专业分数线在全校范围内安排专业,不受我校在当地招生分专业计划限制,但各专业录取名额不超出我校预留各专业计划数。如出现超出情况时,将按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排序确定专业。此外,各专业录取保送生、自主生、艺术特长生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10%。 4.艺术特长生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等专业需加试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将参照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考生高考成绩酌情调整专业。 5.美术类特长生录取数不超过当年艺术特长生录取总数的20%。 五、管理办法 艺术特长生入学后两周内,我校将进行专业复查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注: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人选。 六、本实施办法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1号楼1216室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87110737/87111502(招生办) 020-87112733/87113419(艺术教育中心) 传真:020-87111502 电子邮件:j2zb@scut.edu.cn 信访电话:020-87110195纪监办 020-22236938招生办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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