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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为了推动厦门大学竞技体育的发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根据厦门大学高水平体育运动队的需要, 2011 年我校将继续通过“专项体育运动水平、身体素质和文化课综合考核”的方式,选拔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 一、招生项目、计划 1. 男篮: 6—8 人 2. 田径: 5—8 人(以中长跑为主) 3. 武术: 4—6 人 4. 棒球: 8—10 人 5. 健美操: 8—10 人 (以上合计约 50 人左右,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高水平运动员招收人数控制在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 1 %以内,择优选拔,宁缺勿滥。其中,拟录取为 A 类的考生名额不超过本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总人数的 20 %。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者方可报名。 1.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主力队员。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分为 A 类和 B 类。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报 A 类,并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其他的报考 B 类。 注:我校招收各项目的报名起点成绩和测试标准详见附件。 三、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和项目要求的考生,请于 2010 年 12 月 1 日 —— 12 月 15 日登录我校招生办公室主页( http://zsb.xmu.edu.cn ) “普高招生” 频道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进入网上报名页面,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提交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直接打印并填写《厦门大学 2011 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经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粘贴个人相片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后,即形成完整、正式的报名表。 2. 寄送材料:申请考生须于 2010 年 12 月 18 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 361005 )。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① 报名表原件; ② 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③与报名表上相同底版的 1 寸免冠彩色照片 2 张(背面写上自己姓名); ④所在中学提供的 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等证明材料); ⑤ 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⑥ 省级(含以上)比赛(运动会)的秩序册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⑦ 获奖证书(运动成绩)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友情提示: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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