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需要,河海大学2011年继续招收保送生,选拔学有所长、品学兼优的学生。为严格保送生招生管理,保证保送生招生质量,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具备符合教育部2011年规定的保送资格,品学兼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其中外语类保送生,须为教育部规定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英语语种考生。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10年12月 10日前登录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ea.hhu.edu.cn/zsw)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牢记报名号及密码,以便随时查询。 2、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河海大学2011年招收保送生报名表》,请下载打印并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等在2010年 12月17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特快专递邮寄(送)至河海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 邮 编:211100 信封正面请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 3、资格审核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0年 12月24日前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办法 1、测试内容 保送生测试内容包括文化基础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文化基础测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综合能力。 学校将成立保送生测试专家组,负责保送生的测试工作,并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 2、测试时间 报到时间:2010年1月7日,测试时间:2010年1月8日 3、测试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1号 河海大学校本部 四、认定与公示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获奖竞赛学科和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和专业。保送生名单一经确定,学校将在有关媒体和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学校在规定时间将保送生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按规定到有关省级招生办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批手续。未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政策 1、对符合教育部有关竞赛获奖保送条件的考生,若获得我校 保送资格,学校将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大禹学院除外)。 其中对于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保送生,学校将满足其专业志愿(含大禹学院),并奖励一万元优秀新生奖学金。 2、获得我校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考生,其录取专业均为英语专业。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786699,025-83787949(兼传真) 八、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
[发布者:dongdong]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