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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学生谈恋爱成“不文明行为”,学校奖励拍照曝光者。近日,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贴出这一规定,引发学生争议
南师大泰州学院学工处具体负责这项活动的郑老师告诉记者,学工处专门安排该校学生自治组织“学生自律委员会”发布了以上的通知,但通知上半段的内容是学校的意思,下半段的内容是“学生自律委员会”负责人擅自添加的。 郑老师:我们学校如果发通知的话,绝对正常的纸是打印的一种纸,纸是打印的,打印的纸然后盖章,要压日期,盖章,这块也是工作上的一块疏漏,这块以后我会让他们在所有通知上面我要先审核。 郑老师向记者解释,学工处绝对不会支持偷拍曝光行为,也不会对此承诺任何形式的奖励。 郑老师:这个不存在说有5块钱和两对鸡翅这个说法,这个是完全不存在的。 截止发稿,郑老师告诉记者,他已经责令“学生自律委员会”负责同学将校园内的所有通知撤下。 郑老师:我们这块包括从网络上从通知上都已经撤掉了,及时撤掉了。 那么,这则雷人的校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没有侵犯学生的隐私?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劳凯声认为,无论从法律的角度还是教育管理的角度,学校的做法都不合理。 劳凯声:他所面对的是大学生,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有完全的判断能力和行为能力,只要通过教育,通过倡导,他应该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对于善恶、对错、好坏,大学生都应该有自己正确的判断,现在这种做法一个是不可能起到有效的作用,那么另外一点像这样一种强制性的管理方式,而且通过曝光,很有可能会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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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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