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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乞儿童救助方案初步形成 流出地区将被警示
作者:新华网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1-03-0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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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乞儿童救助方案初步形成 流出地区将被警示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

民政部长称“高调行善”“低调行善”都有利 行善应考虑受助者尊严

昨天(8日,下同),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题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流乞儿童救助方案已初步形成,但尚需和多个部门共同协商。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还首次回应高调行善和低调行善,称都可提倡,但应妥当考虑受助对象尊严。

救助流乞儿童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我也恳请广大公众能够参与进来,或者有些依法登记的组织参与进来,至少发现胁迫乞讨等情况可以报警、或告知民政部门”。

流乞儿童流出地将被警示

“流浪儿童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这里面主要是家庭贫困的原因,也有父母离婚、父母被判刑等因素,还有一些不法分子拐卖、胁迫、利用孩子乞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说,对于这些问题民政部现在正在研究具体的措施,由于流乞儿童救助问题涉及19个部门,因此还要和有关部门协商,初步提出来的方案涉及源头治理、分类施策、完善设施、完善法规、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

“源头治理要依靠基层政府,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要做好工作,特别是要加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窦玉沛说,对问题家庭,特别是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做好工作,必要时要依法停止或者转移监护人,来保证儿童的权益。

他透露,目前民政部通过了解已经确定了一些流乞儿童的主要流出地区,将对这些地区进行警示,对工作不力的提请综合治理委员会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流浪儿集中区建救助中心

窦玉沛介绍,在分类施策上,对利用、胁迫、拐卖甚至残害儿童从事流浪乞讨或犯罪活动的,民政部门将配合警方加大打击力度;对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民政部门将加大救助力度,对患病的先救治后救助;对一些有轻微违法行为的、被解救或转移来的,将加大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和文化教育方面的工作。

窦玉沛说,“十二五”期间,民政部将推动县级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在一些人口大县和一些流浪儿童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100个县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同时,要对现有救助机构行为矫正、文化培训、心理疏导和技能教育等方面功能进行完善。

窦玉沛表示,民政部将进一步论证完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稿)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条例》(草案稿),争取尽快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此外,民政部将开展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政策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专业社会力量为流浪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文化教育、技能培训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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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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