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收集汇总各地另类校规,多达20余条。有的规定严禁使用“热得快”或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将取消个人的评奖、评优、助学金、助学贷款、入党资格等;有的规定冲凉时要穿上内裤;有的规定不准在公共场合穿拖鞋;不准穿热裤也不准穿吊带衫;不准在校园里牵手、背人、拥抱、接吻等;有的规定上课必须背书包,诸如此类。
纵观这些所谓的“雷人”校规,看上去确实很“雷人”,为此有不少人认为个性校规应立足于法律无明文规定,不要太强加于学生。但是,笔者认为,对于一些“雷人”校规不能机械地套用“法无禁止即自由”原则,必须放在特定环境下审视,社会也应当宽容允许学校出台校规。只要对当下中国学校教育一线了解一点点的人应当知道,这些“雷人”校规其实一点也不“雷人”,即使是一些对于学生的日常生活给予一定的约束,也是为了更好的教育。
从当下的教育现状来说,这些“雷人”校规符合一线情况,多是为了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比如禁烧“热得快”,其危害不用多说,引起的校园火灾不少,学生也都很清楚,但是大多数大学生屡教不改。尤其是男大学生太懒惰,不愿意去水房打开水。学生将禁烧“热得快”与评优挂钩,可以说是无奈的办法,是在苦口婆心地说服教育彻底失败后的被迫之举。
事实上这类校规,很多本身就不应该以校规来约束,因为很多本身就是最起码的学生规范和做人的基本要求,应当靠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出台校规约束,实际上就表示当下很多学生连基本的做人原则都知不全,基本的学生规范都缺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