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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得了择校费吗
作者:田力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0-11-11 10:14

        据媒体报道,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审议了《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草案)》,草案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择校费和借读费。

  在全国各大中小城市,择校费的问题由来已久,公众对此也已口诛笔伐多年,但改革的步伐却迟迟迈不开。总的来说,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全民教育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的今天,在保障人人有学上的任务基本完成后,上好学的问题逐步凸显。

  义务教育的本质在于它的社会公益性,并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的特征。与选拔教育、精英教育不同的是,它是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是国家、社会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因此,它的前提就是让每个个体享有接受教育权利的同时,其本身并不因为这样那样的差异而存在质量优劣之分。但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以来,不同地区的经济实力及同一地区校际间资源的差距加大,致使强校更强,弱校更弱。同时,由于高质量学校是较为稀缺的教育资源,教育对个人日后的发展及其经济收益的影响越来越大,对高质量学校的教育需求也有增无减,所以“钱择校”、“权择校”的现象日益严重。

  教育资源不均衡是产生择校费的根本原因。对此,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在均衡办学条件、均衡师资队伍、均衡教学资源、均衡生源导向上花大力气,下大功夫。而简单的立法禁止择校费、借读费,在社会有择校需求的大背景之下,恐怕最终只能是纸上谈兵。

  小学三年级学生,已经买了5套校服,学校最近又发通知让订校服,垫江永安镇五龙桥小学的10多位家长又只有交钱。“才上两年多的学,校服就订了6套。这样下去谁受得了?”他们不满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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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do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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