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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举办中小学教学技能大赛 获奖可作评优依据
作者:龙超凡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11-16 11:06

福建举办中小学教学技能大赛

获奖情况可作评优重要依据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今年举办首届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在职在岗教师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获奖情况可作为教师今后评聘职务、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本次大赛由福建省教育厅、省总工会主办,福建教育学院承办。比赛设幼儿园组、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以设区市为单位组队,各设区市参赛选手为55名,各学科均要有选手参加。中小学比赛项目为教学设计、课件制作、片段教学、板书,幼儿园比赛项目为玩具教具制作、教学设计、片段教学、命题简笔画。

  根据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根据本地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开展情况,在组织竞赛的基础上,选拔产生本地参赛选手。各参赛组设特等奖1名,特等奖获得者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同时,根据各设区市组织竞赛活动以及参赛选手获奖情况取前3名,授予福建省首届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和“福建省五一先锋岗”称号。

  据悉,福建举办首届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旨在检验各地开展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成绩,促进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深入开展,引导广大教师更加重视提升教学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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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do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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