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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入户”与“购房入户”享同等教育
作者:四川在线 来源:四川在线 发布时间:2011-04-30 11:35

昨日(28日),成都市教育局正式出台《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公布了成都市实施“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制度以来全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办法。

《实施意见》对小学入学、“小升初”报名登记办法进行了调整,从今年6月起,成都将取消以户籍地房产证明为依据的入学条件,调整为“只要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与户籍一致”,就可在户籍地享受就近入学的教育服务,这一变化意味着,“租房入户”与“购房入户”享受同样的教育服务。

今年5月的“小升初”报名登记还是按照“小学毕业生可以在就读小学登记,也可以转片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参加微机排位”办法,但是从2012年起,成都“小升初”登记报名将改为“在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指定的登记点登记或在其户籍地就读的小学集中报名登记,参加微机排位。”这意味着,明年起“小升初”将彻底按照户籍所在地进行微机摇号。

成都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个别学位紧张的学区,暂按一套房屋就近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小学入学流程

办法

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登记点进行登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入学登记情况和学校新生入学学位,划片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时间

每年6月,第一周发布入学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班数;第二周,开始在指定的登记点报名登记;第三周,公布入学登记的名单。

7月15日前,各区(市)县完成划片或微机排位工作,并在社区、学校公布;8月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初中入学流程

办法

自2012年起,由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持学生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登记点进行报名登记或由学生在其户籍地就读的小学集中报名登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名登记情况划片或划片微机排位就近入学。

时间

每年5月第二周报名登记;6月第二周,公布初中学校新生入学班数。

7月第二周,各区(市)县完成划片或划片微机排位工作,并在社区、学校公布。7月25日前,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政策解读

登记数超过小学入学学位数咋办?

学位紧张可划片摇号

据悉,去年11月,成都市出台《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明确提出,成都将实现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城乡居民可以自由迁徙的目标,对全市教育提出了“实现义务教育公平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公平就学”的要求。《实施意见》发布后,义务阶段学生入学有什么新的变化与调整?成都市教育局副局长左华荣对此进行了解读说明。

变化1

不用出具房产证 户籍与居住地一致就行

“成都将全面建立在户籍所在地就近享受义务教育的体制机制。”左华荣介绍,以前城乡适龄儿童要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近入学,其监护人要拥有户籍地房产证明。《实施意见》取消了以户籍地房产证明为依据的条件,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登记以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为依据,只要实际居住地与户籍一致,就可在户籍地享受就近入学的教育服务。

变化2

先报名再划片 学位紧张片区也“摇号”

以前城乡户籍及入学人数相对固定,小学入学实行先划片再登记入学的办法。《自由迁徙意见》实施以后,户籍实现了自由迁徙,人口流动性加快,入学人数弹性增大,原来相对固定的入学范围已不能适应城乡居民就近入学的需要。《实施意见》改为入学适龄儿童先登记,再划片确定学校服务范围,以更好地适应户籍人口的变化。

左华荣表示,对于居住人口密集的区域,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的,可采取划片微机排位方式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这一做法,降低了为入学而‘迁户’者的预期,避免出现‘一房多租’、‘一房频租’的变相择校状况。”

变化3

小升初登记有变 在所在户籍地或小学报名

以前小学升入初中报名登记办法是:小学毕业生可以在就读小学登记,也可以转片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参加小升初微机排位。《实施意见》按照《自由迁徙意见》的要求,从2012年起改为:在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指定的登记点登记或在其户籍地就读的小学集中报名登记,参加小升初微机排位。

变化4

居住地若改变 可随迁移户籍申请转学

《实施意见》按照《自由迁徙意见》的文件精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居住地发生变更,其户籍随居住地迁移后,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学生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户籍和所在区域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就学。

名词解释

城乡统一户籍

《自由迁徙意见》确定,建立户口在居住地登记、随居民流动自由迁徙的统一户籍管理制度,实现了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的一致。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随居住地变动而变动。

政策照登

入学原则:户籍与居住地一致

《实施意见》指出,必须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规范招生

小学一个班不超过45人

●新生随机均衡分班●“阳光入学”五公开

《实施意见》提出,各(市)县要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特别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情况,制定各学校入学计划,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班级规模,严格控制大班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原则上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教育局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的新生要随机均衡分班,并对外公布分班名单,不得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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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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