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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重庆大学 来源:重庆大学 发布时间:2011-09-14 11:56

       重庆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也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一所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综合性重点大学。学校地处中国长江上游经济文化中心、有着承东启西地缘优势和雄厚工业基础的历史名城、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新区——重庆直辖市。校园坐落在人文荟萃的国家文化名区——沙坪坝区,占地5700余亩,分为A、B、C和虎溪四个校区,享有“嘉陵与长江相汇而生重庆,人文与科学相济而衍重大”的美誉。

重庆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拥有工程硕士(含软件工程)、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会计硕士(MPAcc)、风景园林硕士(MLA)、建筑学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等专业学位授权点。热忱欢迎全国各地青年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招生规模

2012年重庆大学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4100余名,含推荐免试、统考生、全日制专业学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

目录中招生规模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以国家下达的2012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本单位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考生年龄不限。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均必须获得毕业证书)。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三)强军计划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第1项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并属各军区推荐报考人员。

(四)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此四类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者。

3、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4、研究生毕业学历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5、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此四类专业学位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考生。

(五)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第1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非法学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2)非法学专业的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

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4)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考生。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法学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2)法学专业的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

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六)其他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其他专业学位,如工程硕士(不含项目管理)、会计硕士(MPAcc)、风景园林硕士(MLA)、艺术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的报考条件同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生。

(七)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

1、一般是全国“211工程”学校(研究生院、“211工程”、“985工程”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考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科专业全国排名名列前茅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我校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生无名额限制。所有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不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均享受学校A等奖助金(全免学费)。对研究生院学校、“211工程”和“985工程”学校推荐来的优秀推免生,有特别的奖励政策,并在硕博连读、创新基金等其他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十所卓越研究生生源联盟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东南大学(招生办)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同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重庆大学、湖南大学(招生办);十八所高水平优秀研究生生源互推联盟学校: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微博 招生办)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招生办)华中科技大学(微博)、湖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北京)、中南大学(招生办)。联盟学校推荐来的学生,我校都予以接收,并有特别照顾政策。

2、需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的复试,成绩合格。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不能有不及格科目),未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良以上成绩,毕业时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4、校外推免生报名方式:请按照我校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上发布的通知要求,进入研究生院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10月31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2、现场报名(摄像)时间:2011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报名考试地点:全国各地所设研究生报名考试点。重庆大学是重庆市所设报名考试点之一,报名地点: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场报名时报名点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请考生自审。资格审查在复试期间进行,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而参加报名者,造成遗留问题考生自行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考试舞弊等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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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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