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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二、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招办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可浏览我校研究生部招生网页查询有关申请手续。 三、其它说明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2年部分专业以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后两位为“00”)。原二级学科(专业)具体名称请查阅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或招生简章中一级学科的专业介绍。 2. 所有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通过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同等学历考生在现场确认后,须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寄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4.复试时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办法将在2012年4月初另行公布。
5. 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6.我校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学术型中的艺术类各专业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我校财务处网站。 7.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邮购,请考生自行购买。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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