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以准考证打印为准)。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3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到西南财经大学报考点进行初试考试。
5.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统一负责通知。
(二)复试
1.我校依据教育部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2.复试工作预计在2012年4月进行。在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5.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的体检要求是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以及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八、学费及奖助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科研积极性,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自2010级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奖助金具体比例和额度按《西南财经大学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九、其他
(一)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将选定的考试科目代码填写清楚,否则由学校指定考试科目。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腾骧楼219室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611130)
网 址:http://yz.swufe.edu.cn
咨询电话:(028)87092244
传 真:(028)8709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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