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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第一天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第一天下午 外国语 第二天上午 业务课一 第二天下午 业务课二 第三天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 (五)报考单独考试、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的考生必须到北京工业大学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六)考生在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约三月下旬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anzhao.bjut.edu.cn)上可进行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我校将不再寄发纸版成绩单。 (八)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工商管理类专业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4.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5.对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我校自定。 6. 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及招生学院进行复试录取,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只作为参考。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六、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分别签订协议。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其他说明 (一)招生规模:2012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为1576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1114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462人。 (二)学习年限:我校国际商务硕士、MBA学制为2年;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高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其它专业硕士生的学制为3年。 (三)2012年我校没有任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MBA按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收费标准向报考院系咨询。 (四)考务咨询:有关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等事宜可登录我校研招网或咨询相关学院,历年试题请直接与相关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联系。 北京工业大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秘书联系方式
(五)招生单位信息: 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 单位代码:1000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4 联系电话:010-67392533 传真号码:010-67391600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yanzhao.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 http://www.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 http://graduate.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邮箱 yanzhaoban@bjut.edu.cn 说明:若本文件内容与教育部招生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
[发布者:yez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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