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排行榜专题报道
 当前位置:评价网 > 科教新闻 > 正文
天津《实施意见》规定高校不得借热门专业多收费
作者:每日新报 来源:每日新报 发布时间:2010-11-06 07:05

天津市教委、市纠风办、市委教育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局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天津市2010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昨天出台。主要检查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检查时限为2009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

  小学初中检查范围为: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解决侵害学生利益行为的工作开展情况,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

  公办学校检查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除住宿费政策落实情况,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相收取借读费的行为,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落实情况,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应保持基本稳定且不高于2006年秋季学期收费水平。

  高等学校检查范围为:高等学校扩大招生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以热门专业等名义提高标准收费,违规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押金,保证金等。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软件学院、研究生收费体制改革等名义乱收费。

【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分享到:
[发布者:dongdong]
  相关阅读:  ·男子车上伸“咸猪手”被拘 女子作证竟被母亲骂哭  ·80后闪婚闪离日渐增多 父母插手干涉成诱因(图)  ·邵阳副县长因沉船事故免职 家属公布遇难11人名单  ·舟曲学生受基金会承诺捐助4年 款项1年即停  ·幼师工资不如保姆难留人 公办民办月收入差四千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