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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规则”的意图不够明确
作者:熊丙奇  来源:新闻晨报 发布时间:2010-10-21 16:34

 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10月17日表示,《人名汉语拼音拼写规则》(以下简称《拼写规则》)即将出台,此规则将明确规定,人名汉语拼音拼写方式予以统一,要求姓在前名在后。

  早在1976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就曾制订《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拼写法》指出,“中国人名分汉语姓名和少数民族语姓名。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姓名,汉语姓名按照普通话拼写,少数民族语姓名按照民族语拼写。”对照《拼写规则》与《拼写法》,意思大致不差,基本的精神都是“姓在前名在后”。但是,《拼写法》只是一个“推荐性文本”,即大家可按照这种方法拼写人名,并不是要求强制执行的规则,而《拼写规则》则无疑是“法规性文本”,一旦通过、出台,是民众必须执行的。

  过去数十年,随着对外交往的增加,使用人名拼音的场合越来越多,虽有权威机构推荐的拼写方法,但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则,导致人名汉语拼音拼写很混乱,用李司长的话说,就是“国际场合的运动员和国际会议上的学者姓名书写都有这个问题,把外国人也搞乱了”。但是,如果要用法规予以约束,必须解决适用范围的问题。

  在笔者看来,《拼写规则》可以出台,但适用范围不是强制要求每个公民,而应是图书、期刊、报纸、电视等出版机构、新闻机构,以及对外交往的文书、国际学术会议等。从公民个体看,使用怎样的人名汉语拼音拼写办法,是个人的权利,只要不影响日常生活即可,而且,从约定俗成看,为交往方便,没有规则,大家也是乐于采取彼此接受的拼写方法的,对于已经习惯的方法,没有必要修改。

  但在涉及出版、学术交流等方面,统一的人名汉语拼音拼写规则,是有必要的。以教育部自身为例,1998年教育部办公厅(当时还是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该规范对“作者署名和工作单位”明确要求,“英文摘要中的中国人名和地名应采用《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的有关规定:人名姓前名后分写,姓、名的首字母大写,名字中间不加连字符”。而同样是教育部办公厅,2000年1月印发了《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该规范对“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明确要求,“中国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采用姓前名后,中间为空格,姓氏的全部字母均大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写,名字中间加连字符”。细看这两个规则,其内容明显存在差异。

  作为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规范》,是部门法规,这实际上表明汉语拼音拼写已有“行业规则”,但可惜的是,同一个部门颁布的规则,却互相矛盾。教育部对于眼皮下打架的事都没有规范好,却以拼音拼写的混乱,出台统一全国的规则,这一规则能否被广泛认同以及顺利实行,无疑是令人担忧的。

  (作者熊丙奇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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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do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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