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宝安区观澜街道一民办学校30名教师因不满工资未及时提至全市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而停课抗议,结果提薪不成,反而有7位老师被校方解雇。
所有争执的根源,就在于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工资普遍过低,特别是同公办学校教师相比差别过大。同样的工作薪酬却天差地别,难免会让许多民办教师心理不平衡,进而挫伤其工作积极性。反映到实际工作中,就是除了一些“贵族学校”之外,绝大多数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不如人意。
民办教师为什么工资低?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其工资完全来自于学生的学费,不像公办教师一样有财政供养。民办教育机构虽然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但公共补贴同庞大的教育成本比起来就显得杯水车薪;更为甚者,许多民办教育机构急功近利,以利润最大化为办学目标,为压缩经营成本而无所不用其极,其中一个主要的手段,就是压低教师的工资。于是,公众看到这样一种吊诡的现象,一方面学生学费高昂,另一方面教师工资畸低——两者之间巨大的“剪刀差”去了哪里,并不是一个难以弄清的问题。
一些教师提高工资的诉求,最终要通过协商解决。民办教育机构低成本办学,就必然选择聘用愿意接受低工资待遇的教师,并通过劳动合同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但是,我们必须正视另外一个问题:低成本的办学往往意味着低水平教育,进而造成教育权利的不平等。深圳在大力推动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中,已经意识到教育均衡化的重要性,推动教育均衡化,就必然要改变目前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之间存在的教育质量鸿沟。
深圳由于特殊的人口结构,相当一部分基础教育工作由民办机构承担。大量非深户籍的外来工子女付出更高昂的成本,却难以分享到优质的教育资源,构成双重的不公平,背离了教育公平和均衡化的教育发展方向。让公办教育承担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民营机构承担职业技术教育、特色教育,实现功能分工,将是改变目前民办教育困境的一个可行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