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文洪等9人以能刊登文章、做宣传,行骗北京大学、同济大学等多家高校的教授。昨天记者获悉,纪文洪等9人因诈骗罪,被海淀法院判处1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8年3月,纪文洪利用他人的身份信息注册公司后,指使手下冒充《科技日报》、《中国教育报》的工作人员,利用被害人获得的某项荣誉,谎称能帮助被害人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做宣传行骗,共计骗取7万余元。被害人有来自北大、同济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大学的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