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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发布“十项禁令”
作者:dongdong 来源:评价网 发布时间:2010-09-16 22:01

915日,湖北省教育厅发布《湖北高校教师十倡导十禁止师德行为规范》。对老师有了明确的“禁令”与要求。

“十项禁令中”包括:禁止老师通过招生、考试等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强制推销辅导资料、书籍和其他商品禁止在学术活动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禁止歧视、讽刺、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禁止参加或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传销、黄、赌、毒和迷信等活动禁止以任何形式尤其是在网上散布虚假信息,和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等人身攻击禁止散布错误言论、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禁止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中,不顾学生安危抢先逃生等,这“十项禁令”涵括了老师教学活动以及日常生活规范

湖北省实行师德师风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参考经劝诫不改正的师德师风欠佳的老师,进行严肃的处理。违反十禁止行为规范的,5年之内,在名师评选、人才遴选等各级各类表彰奖励中进行一票否决,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将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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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do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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