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2日电 (记者 王思海)自今年秋季开学起,北京市对公办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具有京籍的4类寄宿学生,以及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北京籍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残疾寄宿学生均提高80元的伙食补助,其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60元增加到24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 记者12日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北京市为解决九年义务教育阶段4类寄宿学生及高中阶段残疾寄宿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伙食问题,缓解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负担压力,特研究决定提高这些寄宿学生伙食补助标准。 4类可提高补助标准的寄宿学生具体为: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寄宿学生、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寄宿学生、10个远郊区县公办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就读的寄宿学生、工读学校就读的寄宿学生。上述学生均须具有北京市户籍。 据介绍,北京市提高伙食补助增加的经费,今年9月至2013年8月增加的经费由北京市级财政全额负担,2013年9月以后由北京市、区县财政各负担50%。 (王思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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