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可在父母打工的省内城市参加中考。 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随迁子女已经在父母打工的城市就读、而且在学校注册学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或者没有在就读学校取得教育学籍、但已经在父母打工的城市连续就读满一年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可在父母打工所在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报名时间,要比我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规定报名日期提前20天,并在父母打工所在地就读学校统一报名,参加公示并备案,中考录取后,按借读生有关规定办理。 |
[发布者:yezi] | ||
相关阅读:
·宁夏:“七个严禁”预防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
·陕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在打工的城市参加中考
·山东潍坊2012中考亮点 五星级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2012南京中考时间6月16至18日 考后可填7个志愿
·大连市2012年中考招生政策较以往有十项大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