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统招生60%为指标生 普通高中录取学生包括统招生和择校生。根据省政府要求,2012年,我市继续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统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即指标生)。分配原则是:初中毕业生人数和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其中,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要将学生家长对初中学校办学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所占权重不得低于10%。 市属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先由市教育局根据指标生分配办法分配到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原经济开发区和市属初中学校,然后再由各区教育部门按要求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指标生录取标准今年仍有下限,不得低于择校生录取标准。 据了解,为了促进教育公平,从2013年起,原则上指标生应是初中一年级即在毕业学校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另外,从2011年入学的初一学生起,到公办初中学校择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 高中职校可统一填报 2012年,潍坊市高中招生工作的变化之一是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将统一填报志愿。也就是说,中考考生志愿将有两类,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具体由各县市区确定。 往年中考招生中没有列入职业教育招生,学生在中考后填报志愿时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而从今年开始,中考后学生填报志愿时,普通高中志愿和职业学校志愿统一填写(职业学校春季招生的学生,不需填志愿,只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时,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分别录取,首先按普通高中志愿录取,所以考生可以大胆地填报职业学校志愿。 高中学校录取时,仍根据等级组合录取,严禁以赋值、代码等形式进行变相录取。等级组合录取即把综合素质视为一门学科,将其与各学科分成三至五个组合,一般分三个组合:综合素质与语数英为第一组合,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为第二组合,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为第三组合;每个组合内各科成绩可等值互换。比如,如果某高中要求第二组合科目全部为B等,若考生物理为C,化学为A,则可以让化学降一个等级,物理升一个等级均为B。是否互换由各招生学校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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