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布的《上海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上海将保障外来从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现90%以上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教育质量达到全市基本水平。加大对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专项经费投入,提高教师待遇,加强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的督导、教研指导、年检和办学绩效评估。 《规划》提出,到2015年,基本形成公平、优质、多样、开放的局面,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率先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 “十二五”期间,上海将以常住人口为基数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完成710所公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在公建配套覆盖不到但入学矛盾突出的区域增建150所中小学幼儿园,形成与人口分布相协调的学校布局结构。到2015年,98%的3至6岁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或看护服务,3岁以下本市户籍儿童每年接受6次以上免费早期教育指导。 按照《规划》,上海还将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从2011年开始,统一内外资企业、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董少校) (中国妇女报 董少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