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月29日上午,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通气会在济南召开。会议透露,从2014年起,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就地报名参加(),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此前,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还表示,教育部专门工作组正在研究和论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等改革涉及的重要问题,但由于其涉及问题很多,情况十分复杂,需要通盘考虑。 ■委员观点: 顾也力委员(广东外贸大学副校长):我认为山东出台规定放开“异地高考”户籍限制具有突破性意义。长时间以来,大家反对“异地高考”,主要是反对投机取巧式“高考移民”行为。我们应该注意到本次山东出台的规定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考生需要在山东省拥有完整的高中段学习经历,这跟临近高考前去某地参加高考的“移民考生”性质有根本不同,或者说这种有完整高中段学习经历的考生根本就不能被称为“移民考生”。另一方面,山东省是高考自主命题的省份,如果考生因为户籍限制而必须回到生源地参加高考,那么他们对当地的考试也不适应,因为两个地方的系统教育不一致,这对于考生来讲也是不公平的。任何政策都应该是以人为本,从高考政策上讲,就应该以考生为本,因此,我认为在合理前提条件下放开高考户籍限制才是教育公平的真正内涵。 王晓秋委员(历史学系教授):首先应该肯定山东省“异地高考”破冰政策,这也是教育制度改革的一个必然方向。多年以来高考跟户籍关联在一起,种种弊端已经逐渐凸显,众多家庭和考生因此苦不堪言,尤其是农民工子弟的求学和考试问题。我认为,即使这一政策有突破性意义,也应当一步步来完善,如果操之过急,可能会适得其反。我建议国家在部分省份和地区先行试验,向着这个方向努力,然后逐渐推广,对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而言,则需要特别谨慎,要最大程度上让考生因为政策受益,而不是造成新的诸如“高考移民”、“教育移民”等新的不公问题。 苏蓉委员(成都大学副校长):山东能够放开高考户籍限制肯定是值得鼓励的,因为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员流动性很大,逐渐放开高考户籍限制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山东省本身就属于全国高考分数最高的省份之一,因此外省市“移民”到山东的考生应该不多,这同我们呼吁的放开高考户籍限制还是有不小的差距。但是对于山东省内的流动考生来讲,这个政策的出台则为考生带来了明显的方便,家长和考生无需再回到生源地,免去了奔波之苦,因而山东此举也算是向着教育公平又前进了一大步。(刘喜梅) (《人民政协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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